在我国,城投企业是一种特殊类型的公司,具有国有的性质,是各地区承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公用事业类产业投资、经营的主体。与区域内的一般企业相比较,城投企业的资产规模普遍较大,资产质量良好,信用等级较高,受当地政府的支持力度较大,使其融资手段呈现多样性、广泛化的特点。既可以在本地融资,也可以在全国资本市场融资。以本企业为例,我们采用过的融资手段包括银行贷款、信托借款、融资租赁、发行债券、保理、股权融资、ABS(资产支持证券)、委托贷款等多种形式。不同的融资手段需要满足的融资条件也有所不同。
通常来讲,股权融资的要求最为严格,如IPO、定向增发等股权融资模式,受到证监会、交易所的严格监管,对项目审批细节把握十分精准、全面,对公开信息披露的质量要求也非常高。其次是债券融资,自2008年国内企业债券市场快速发展以来,国家发改委、交易商协会、证券交易所等审批、监管机构通过梳理在发债中存在的问题,一步步逐渐细化了债券融资的条件,监管越来越注重细节,发债同样需要公开信息披露。其他融资方式,如银行贷款、融资租赁、信托借款等,不需要公开信息披露,相对来讲手段灵活一些。不过,通常要受到银保监协会和人民银行的监管,都要满足合规的条件,手续也越来越标准化。
具备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的内控制度,特别是财务制度,资产权属清晰,无不良信用记录; 至少成立12个月以上,经济效益良好,持续盈利,纳税行为规范;资产负债率不宜过高,原则上一般不超过70%;现金流状况良好,有较强的还款付息能力;有经审计合格、规范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 具有开展主营业务的专业人才和合格的管理人员; 企业及其主要股东和高级管理人员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所筹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具有明确的使用计划; 利用工程项目融资时,对项目的要求较为严格,原则上应为已开工或符合开工条件的,具备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批复文件、土地使用相关手续、规划许可文件、项目建设与生产条件证明、项目环境保护方案以及其他的合规性批复。 根据证券法,公司发行债券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2.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0%;3.最近3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4.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5.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随着我国债券资本市场的发展,目前债券的品种十分丰富,有发改委审核的企业债券,还有证监会和交易所负责审核的公司债券以及银行间交易商协会负责发行审批的各类债务融资工具。细分的话,有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绿色债券、大公募、小公募、PPN、小微企业集合债等数十个品种,每个品种都有特殊的发行条件。举例说明一下,公司债券分为大公募、小公募和私募品种。大公募要经过证监会审核,发行期限在1年以上,企业最近3个会计年度平均可分配利润需覆盖利息的1.5倍,规模不超净资产的40%,并且要求主体及债项评级为AAA级;小公募由交易所预审、证监会核准,除不对评级做限制要求外,与大公募条件基本一致;私募由交易所预审、协会事后备案,对于期限、利率、规模、评级等条件不做强制性限制。 ABS融资模式以项目所拥有的资产为基础,以项目资产可带来的预期现金流为保证,通过在资本市场发行资产支持证券来获得资金。资产可预期的现金流是进行证券化的先决条件,这类资产通常拥有稳定的收费权,比如水务、燃气、供暖、公共租赁住房等。由于ABS属于公开的资本市场业务,底层资产需要达到一定规模,最好具有区域垄断效应。 合适的租赁物是最为重要的融资条件,是此类业务的基础。租赁物必须是实物资产,如公交车辆、生产机械设备、地下综合管廊等实物资产,具有长期稳定收益,具备有效的资产评估报告或资产价值证明,且使用权可以从所有权中分离出来。不可以是公益类资产(如路桥)。 信托公司在纳入银保监协会监管后,对风险把控要求更加严格,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融资企业需要提供价值充足的土地、房产等可变现资产作为抵押物,我们也称之为“硬抵押”,政府平台企业之间互保被认为是无效的担保形式。 在实际操作中,融资条件因时而变、因事而变,会面临或多或少的差异,所以就要求企业在融资过程中勤勉尽责,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遵从行业监管政策,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地提交相关材料,尽力满足融资所需条件,合法合规获取资金,帮助企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