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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 作者:冯春影 来源:资产运营一部 更新时间:2017/3/31 10:39:30 【打印此页】 【关闭】
3月30日省发改委债券稽查组到集团公司检查企业债券年度兑付本息情况。
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开展企业债券本息兑付风险排查和进一步加强存续期信息披露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6〕837号)等文件精神,集团公司资产运营一部认真组织开展企业债券本息兑付风险排查与加强存续期信息披露工作。集团公司共发行3只企业债,“11吉城建债”发行总额20亿元,付息日为每年3月3日;“13吉市城建债”发行总额18亿元,付息日为每年2月26日;“16吉市城建债”发行总额21.5亿元,付息日为每年1月27日。我公司账户资金充裕、现金流稳定,能够确保债券本息按期兑付。截至3月3日,上述三支企业债已完成2017年本息兑付。
按照稽查组的检查要求,集团公司上报了《关于吉林市城市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17年度本息兑付风险排查及加强存续期信息披露的报告》和本年度付息银行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