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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 作者:史鹏飞 来源:财务部 更新时间:2018/7/20 15:29:40 【打印此页】 【关闭】
6月22日,集团公司财务部全面完成了集团公司及子公司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工作。
2017年12月29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2017年第54号公告,自2018年起启用新的纳税申报表。此次修订是基于2014年版基础上进行的。新版申报表在保持原版申报表的整体架构相对稳定的基础上,通过集成表单填报内容、优化逻辑校验关系、加大风险预警提示,全面增强政策执行确定性,加强了企业与税务部门、企业与社会公众的联动性,尤其在企业依法纳税方面起到了许多积极的作用。此次新版申报体现以贯彻落实国家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为核心,确保各项税收政策得到有效贯彻与执行。同时,针对企业还加强了“征纳互信”的基础业务建设,充分发挥企业依法纳税的社会责任感、使命感。
为确保国家税收政策在企业的落实与实施,集团公司财务部主动与税务机关协调,组织财务精干人员积极参与到税务部门组织的企业所得税税收培训活动中,与税务部门建立纳税良好的互助沟通渠道。在新纳税培训过程中提升纳税管理、税收筹划的工作水平及思想意识。同时在部门内,财务人员之间也组织了相互间的学习活动,形成了良好的工作、学习氛围。
在纳税申报前,财务部联同会计师事务所对各个公司的汇算清缴情况依据新税收征收政策进行了重新梳理、核对,确保上报数据的准确性,圆满完成了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工作。